摘要:《诗经》 “六笙诗” 因 “有其义而无其辞”, 引发了古今无数的讨论。 它的篇次莫定, 前后不 合, 难以融入 《诗》 的辞章编排系统。 特别是由它引起 《诗》 文本编排的变更, 所谓由毛公 “推改什首”, 造成了 《诗》 的 “非孔子之旧”, 多与史实不合。 这在出土文献海昏侯 《诗》、 汉 《熹平石经》 与毛 《诗》 互证中得到充分证明, 并在 《诗》 文本的学术源流与汉代 《诗》 学研究中获得有力支持。 “孔子之旧” 就只 有 “三百五篇, 遭秦而全” 的 《诗》 文本, 四家皆无异义。 郑玄相关解说的存亡、 缘由自相矛盾, 反映的 只是其笺 《诗》 所见与注 《礼》 所用乃不同的另一个 《毛诗》 文本。 其中的 “六笙诗” 序, 不过是其时的 《毛诗》 学者将 《乡饮酒》 《燕礼》 中用乐的 《小雅》 的 《南陔》 等 6 篇编排到 《诗》 文本中的新变现象, 而不能说是代表 “孔子之旧” 的古 《诗》 文本。 不包括 “六笙诗”, 才是 “孔子之旧” 三百五篇古 《诗》 文本的实际篇目。